我国拟立法规定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同等重要
6月7日,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明确规定国家建立健全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并重,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融通,初级、中级、高级职业教育有效贯通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职业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途径。”教育部部长陈宝生在作草案说明时表示,本次草案修订聚焦职业教育领域热点难点问题,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推进依法治理。同时,结合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实际,将实践成果上升为法律规范,并为进一步深化职业教育改革提供法律基础。
草案明确推进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建设,促进各级各类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以及其他职业教育学习成果认定、积累和转换,建立完善国家资历框架,使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学习成果融通、互认。
在推动多元办学方面,草案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求,利用资本、技术等要素,单独举办或者联合举办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依法支持社会力量参与联合办学,举办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
此外,修订草案对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也作出了规定,明确国家推行学徒制度,鼓励企业与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合作进行学徒培训。
来源 | 内容综合自光明日报、新华社微博
申明丨转载旨在分享,本号尊重原创,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删除。
时间 | 地点 | 会议名称 |
6月14-18日 | 江苏.苏州 | |
6月20-24日 | 浙江.杭州 | |
7月19-23日 | 江西.南昌 | |
7月23-26日 | 四川.成都 | 全国中小学管理者“立德树人,五育并举”专题研修班 |
8月01-05日 | 湖南.长沙 | 全国中小学教研创新与教学变革能力提升研修班 |
8月06-10日 | 山东.青岛 | |
8月06-10日 | 陕西.西安 | 全国中小学教研创新与教学变革能力提升研修班 |
8月13-16日 | 山东.威海 | 全国中小学新型教师队伍建设专题研修班 |
专注教师成长,启迪教育智慧
扫码报名咨询
往期回顾
定制课程:全国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及骨干教师专业素养提升研修班在秦皇岛圆满结业
今日推荐
点分享
点收藏
点点赞
点在看